大量颁发 EEV 税务减免,政府两年国内税少收48.9亿!

根据《2018年总稽查司报告》,总稽查署认为政府应该重新检讨 EEV 的豁免制度!

大量颁发 EEV 税务减免,政府两年国内税少收48.9亿!

我国总稽查署在今日发表了《2018年总稽查司报告》第一系列部分,当中就提到了我国政府在2015年至2017年之间针对本地装配(CKD)的新车发出了多达48.9亿令吉的国内税(Excise Duty)减免,而这当中大部分的优惠都是颁发予节能汽车(EEV)税务奖掖制度下符合资格的新车!

大量颁发 EEV 税务减免,政府两年国内税少收48.9亿!

Energy Efficient Vehicle ( EEV ) 是我国政府在2014年的 NAP2014 中所推行的一项节能汽车税务奖掖制度,而这项政策在这几年也让不少本地装配(CKD)的车款受惠,因为一旦获得 EEV 认证该车款将可以获得税务回扣,进而导致该车款的价格有所下调,而这也是近几年国内许多新车的价格出现下调的原因。这项制度主要针对低油耗的 CKD 新车给予一定程度的国内税,无论如何当局从未公布 EEV 标准的具体细节,据了解当局“评分”的考量就包括了在特定车重比下的耗油量标准,以及汽车厂商在国内的所付出的投资金额等等。

大量颁发 EEV 税务减免,政府两年国内税少收48.9亿!

报告中也提到,在这48.9亿令吉的税务减免中,有40.95亿是由彭亨、吉打以及雪兰莪这三大州属所发出,占了整体的83.75% — 如果你不知道的话,这三个州属正是数个汽车装配厂的所在地,其中彭亨的 Pekan 就有 Mercedes-Benz 以及 Volkswagen,而吉打的 Kulim 则有 Inokom 装配厂,负责装配 Mazda 与 BMW 汽车;至于雪兰莪则有不少汽车装配厂,像是 Perodua、Toyota、Volvo 等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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针对这项 EEV 减免,总稽查署就在报告中提到,尽管 EEV 的评级标准是基于联合国的 UN R101 条例进行,不过当局(JPJ)并没有遵照 UN R101 的所有定义,尤其是在排碳表现方面这一部分。因此总稽查署建议政府应该针对 EEV 制度进行重新检讨,包括对汽车制造商所提出的税务减免申请进行重新审核,以确保 EEV 正确实行的同时,又不影响国家税收。

值得一提的是,除了大部分国内税的减免是来自 EEV 以外,政府也针对《专才回流计划》(REP)以及《我的第二家园计划》(MM2H)颁发了税务减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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